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的通知》(桂教资助〔2020〕23号)、《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的通知》(院学工发〔2020〕44号)的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酒店1802班 莫训知 食检1801班 蔡造营
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31日-11月2日,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对获奖候选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我院反映。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771-679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