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5 号)、《自治区教育厅等 8 部门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3 号),和《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商院学〔2019〕65 号)精神,粮油康旅学院经各班学生自主申请,各班评议小组评议审查后上报学院审核,学院按认定条件行材料审核,经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审议,我院拟认定2020级、2021级及2022级共计497名同学为粮油康旅学院 2022-2023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资料可到103办公室查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个工作日(9月29日-10月8日),广大师生如对上述推荐人选有异议,可在2022年10月8日(星期六)前,于上班时间署真实姓名向粮油康旅学院学工科反映,联系人:吴老师,电子邮箱:lyklxyxgk@163.com,地址:中尧校区 103 办公室。
附件:粮油康旅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497人)
粮油康旅学院
2022年9月29日